商水縣人民法院
□記者 朱東一 通訊員 芷蘭
本報訊 近日,商水縣人民法院城關人民法庭審理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經過法官耐心調解,促成雙方達成和解,當事人及時拿到了賠償款。
原告毛某某自2016年起一直在被告商水縣某學校的后廚工作。2022年9月20日,原告在清理饅頭機過程中發(fā)生事故,造成其左上肢受傷,后被送往醫(yī)院進行救治。因受傷嚴重,原告的左上肢從肘關節(jié)以下約8厘米處被截肢,經鑒定為五級傷殘。原告住院期間,被告僅支付部分費用,雙方就事故賠償問題協商未果。2023年8月,原告將被告訴至法院。
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承辦法官了解到,原告已經在被告處工作6年之久,雙方都有調解意愿,但因法律意識淡薄,雙方互相推卸責任。承辦法官多次和當事人進行溝通,并釋法明理,雙方最終打開心結,當庭達成調解協議,除去前期已經支付的醫(yī)療費,被告另向原告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4萬元。